内容简介:销售价值42元的过期食品,被市场监督局罚款5万元。商店店主在大半年的时间内,以沉默回应执法,最终,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追收罚款及逾期加处罚款一共10万元。 去年8月,店主向南海法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,并在法庭上声称自己“难以接受”,违法情节轻微却被执法部门重罚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食品安全无小事,市场监督局的处罚体现了公平公正、过罚相当的原则,据此驳回了店主的申诉请求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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