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 适逢“全国安全用药月”,为进一步普及公众安全用药知识,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邢勇9日做客新华网,就互联网药品销售政策予以解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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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主持人]最后说一点儿和普通老百姓和普通网友密切相关的事情,如果我们在网上检索过程中发现了有售卖假药的网站,或者我们已经被这个网站骗了,那我们怎么进行举报和申诉?
[邢勇]这分两个层次说,第一,你已经在网上发现了非法网站没有买药,那可以在互联网上给我们国家局的局长信箱写一封电子邮件,通过内部途径就会转到我们手里,我们会进行严格调查,如果违法,我们会从严从重处理。第二,作为广大消费者,当时一时没有识别清楚,你买了,已经上了这个当了,首先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证据,从哪儿买的,比如快递送来的,要保存好快递的清单。然后要保存好药品的包装。有可能的话,现在广大消费者有些自我保护意识了,要跟人家要一个收据什么的,这些都要保存好。在这个时候可以通过你收集的证据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,我们接到投诉也会认认真真的给予严肃处理。
[主持人]已经买了假药的消费者能不能得到补偿?
[邢勇]一旦损失是不可逆转的。比如我买了药吃了不灵,再把钱退给你,这是不可能的。第二,这个钱是要不回来的,这种犯罪分子也没有很严格的财务管理,打到个人帐户上,很快的就转移了。
[主持人]所以希望网友在网上买药时谨慎行事。最后我们用一点儿时间给有买药需求的网友和消费者,给他们一些建议。
[邢勇]广大网友,如果你需要从互联网上购药时,我讲两点:第一,一定要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披露的所批准的药店买药品。第二,购药时一定要认认真真辨别一下这个网站的药品,防止上当受骗。一旦上当受骗以后,不仅经济上受到损失,如果你服用了药品,会危害你的健康,甚至是生命。所以提醒广大网友,在网上购药慎之又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