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【四川日报-川观新闻】

凉拌黄瓜被罚款6万—凉拌黄瓜的危害

吴桂桃

近日,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事件引起关注。同时,在安徽池州,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,称自己在店内“拍黄瓜”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。

售卖“拍黄瓜”被罚?安徽多个市餐饮店遭遇,引发广大网民热议,叫冤喊屈之声不绝于耳。作为专门经营餐饮的经济体,“拍黄瓜”是道必备的菜,也是广大食客常点的菜,为何还要被处罚呢?根据该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,“拍黄瓜”属于凉菜范畴,而该餐饮店未取得凉菜经营资质,属于超范围经营,给予处罚有据可依。鉴于餐饮店配合调查、积极整改,且属于初次违法,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,该局给予了从轻处罚,看上去执法蛮有温度,充分体现了人性化。

众所周知,按照制作方式,餐饮店里的菜品大致可分为炒菜、蒸菜、汤菜、凉菜、小食等。按照餐饮标准,菜品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,不能以国家保护类动植物为原材料,这是大家都熟知的禁区。然而,作为“拍黄瓜”大众菜品,但凡餐饮店都有这道菜,也颇受广大食客喜欢。“拍黄瓜”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凉菜,又依据什么标准判定?倘按当地监管的思路,餐饮里的拌萝卜丝、拌海菜、拌莴苣等,也不能随便经营,非准许勿售?再扩大一些,炒菜、蒸菜、汤菜、小食等,是否也要特许才能售卖?

“拍黄瓜”被处罚,也是近两年才发生,并且是有顾客举报下被处罚。也就是说,若干年以来众多餐饮店在售卖“拍黄瓜”,经营拌萝卜丝、拌海菜、拌莴苣等,不曾想都在违规售卖,在超范围经营,监管部门也长期“失职”,是不举报不查处,还是其他的原因呢?这波处罚下来,不止一个地方,更不止一家餐饮店,犹如天降大棒,砸在餐饮店主头上。5000元,对执法单位是小数,也是从轻处罚了的,但疫情期间的餐饮店,本就经营比较困难,一下被罚5000元,也绝非是个小数字,15元一份的“拍黄瓜”,要卖多少份才能赚够罚款?

开展市场监管,维护饮食安全,肯定天经地义。但诸如“拍黄瓜”等常规菜品,动辄以“凉菜”标签,以超范围经营处罚,真的妥当?相关法律对政府部门设置行政许可事项,早有严格规定,普通餐饮店经营“拍黄瓜”之类家常凉菜也需要特许的依据何在?以罚款为主导,处罚众多经营“凉菜”的餐饮店,餐饮店主内心信服吗,社会公众赞同吗?

近几年来,受疫情影响,实体经营本就十分困难。在此情况下,国家多次减税降费,呵护经济实体成长。各部门要积极响应国家部署,多念民生之艰辛。主动靠前服务店主,不能动辄一罚了之,让难以为继的实体店雪上加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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