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暑降温费每个人都有?感觉自己没得到过?注意了!防暑降温费不是每个员工都有的!

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(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)露天工作,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。

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,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;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(不含33℃),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。(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、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、露天环卫工)。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至8月发放防暑降温费,具体发放时间各省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,但不能少于国家规定时间段。

我国幅员辽阔,各省市的天气情况差异很大,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规定防暑降温费,前提是以国家规定为依据。以北京为例:市内高温作业为120元/月,室外高温作业为180元/月,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-8月。

劳动者在35度以上的高温环境下露天工作,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。常见的工种为:建筑工人、公交车司机、环卫工人、高温车间工人、室外活动推广、户外销售人员等。

注意:防暑降温费不是每个员工都有的,但是各企业也可自行规定如何发放,不低于国家标准即可。根据国家关于《最低工资》的规定,防暑降温费不计入最低工资,就是说最低工资不包含防暑降温费。因此,防暑降温费不属于工资部分,根据单位效益发放,单位无能力的,法律不要求发放。